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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司机“隔夜酒驾” 被罚千元记12分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7-02 14:38: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7月2日讯 (通讯员 宫文灵 李永进 记者 王晓青) 籍贯黑龙江的驾驶人邢某,从威海到乳山来拉货,头晚在乳山一时贪杯,第二天清晨被乳山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依法查获,因“隔夜酒驾”被罚款千元记12分。

  7月1日清晨5时许,二中队民警在乳山金银大道巡逻,对一辆集装箱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邢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测试,邢某呼出的气体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询问得知,邢某是6月30日晚驾车到乳山拉货,他明知道7月1日要起早出车,还和朋友一起喝酒到晚上12点多。

  邢某心存侥幸,一是没想到交警上班那么早,5点就出来查车;二是没想到头晚喝酒后,酒精在体内消化得那么慢;三是没想到驾车准备上高速公路时,赶巧遇到二中队交警巡查至此。邢某因酒驾被查获后,民警责令其他驾驶人将集装箱货物及时运走,案情正在处理中。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人准备第二天驾驶机动车,头晚一定不要多喝酒,甚至喝酒至半夜。“隔夜酒驾”曾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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