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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今冬供暖费25元/㎡ 10月15日开始供热上水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10-12 17:29: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0月12日讯 (记者 王晓青) 随着近日一场接一场的秋雨,天气也开始逐渐转凉,市民关心的供暖工作也将陆续开展。记者获悉,威海热电集团公司将于10月15日开始供热上水,今年的居民供热价格仍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5元执行。收费将于10月15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

  威海热电集团公司提醒,上水期间用户家中留人,并检查室内供热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手动放风是否关闭,如发现漏水及时与热电集团热线电话或各供热站联系关闭阀门,请专业水暖队伍进行维修;如用户家中无人,可先将家中的供、回水总阀门关闭,待回家后,打开阀门自行上水;上水期间,因用户对供热设施检查不到位或家中无人管道漏水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各小区具体上水的时间见张贴的通知。

  上水前用户认真检查家中的供热管道是否安装了放水阀门,如果安装请自行拆除,如果没有拆除,供热单位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将强制拆除,并追缴放水损失。

  供热管网上水时,水中已添加了化学药品,严禁从管道中放水和使用,如发现用户私自使用供热管道中的水,将追缴经济损失,因用户私自使用供热水造成伤害的,热电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威海热电集团公司于10月15日开始供热收费,持续至11月20日。逾期未交纳的,按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此外,2015年度冬季供热价格不变,居民供热价格仍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5元执行。今年威海市按热计量收费的用户缴费方式保持不变,计价方式仍按照两部制热价执行,取暖费实行“多退少不补”政策。实行用热计量的居民用户需按使用面积计费额一次性预缴取暖费,到供暖季结束后,若计量供热的实际费用超出了按面积收取的费用,多出部分不用补缴;若比按面积收取的供暖费少,可以到供热公司办理退费。

  缴费地点:

  威海热电集团:

  1、市区收费地点:热电集团收费大厅二楼(古寨西路152#)

  2、张村收费地点:白马义乌西广场;(缴费时间:10.15-11.30)

  3、汪疃收费地点: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缴费时间:10.16-10.19)

  4、黄岚收费地点:迎宾大道甲59-11#网点;(缴费时间:10.21-10.24)

  5、初村收费地点:初村派出所门卫。(缴费时间:10.26-11.10)

  6、威海市商业银行各市区营业网点(缴费时间:10.15-11.30)

  用户需携带缴费卡、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等有效证件办理,过期则需到威海热电集团客户服务大厅办理,望各居住户积极配合,以确保供热顺利进行。

  凡属以下情况的用户,威海市商业银行各市区营业网点不予办理暖气费收取业务,请到威海热电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大厅办理。

  1、无供热交费卡的用户;

  2、户内结构是阁楼、跃层和多层的用户;

  3、商业网点和公建单位用户;

  4、往年有欠费和往年停供又没有办理开封手续的用户;

  5、没有进行分户改造的老系统供热用户;

  6、往年存在违规用热情况的用户;

  7、需要修改收费信息的用户(需提供房产证、身份证);

  8、尚未测量收费面积的个人用户;

  9、对收费有异议的用户;

  10、非现金方式缴纳的用户;

  11、对新开发小区首次供暖的用户,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统一到威海热电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缴费业务;

  网上银行缴费网址为:www.whrdgroup.com

  供热服务热线:5196000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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