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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非法种植罂粟被举报 民警教育后自行铲除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6-02 14:42: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6月2日讯 (记者 王晓青 通讯员 张通) 5月30日,荣成市人和边防派出所根据接到的举报来到种植罂粟的村民姜某家中,经过批评教育,在民警的帮助下,姜某自行将罂粟全部铲除。

  5月30日下午14时许,荣成市人和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电话得知,人和镇某村有村民在自家菜园里种植罂粟。民警根据线索发现该村姜某在自己菜园内种植了25株罂粟,而且罂粟已经结出了球形的烟果。民警通过对姜某询问得知,他听说罂粟壳可以治疗拉肚子等疾病,而且可以用于做菜调味,具有很高的药用和使用价值,所以向别人要了一些种子进行种植。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姜某知道了种植罂粟已经触犯了法律,并且深刻了解了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在民警的帮助下,他自行将罂粟全部铲除。 

  罂粟花非常艳丽,有人为观赏而种植。此外,民间有用罂粟壳治疗头疼、咳嗽、拉肚子的土方,也有人用罂粟壳腌菜、炖肉、熬汤,以图味道鲜美。但罂粟是多种毒品的原植物,具有很大危害性。在我国,对罂粟的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种植。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均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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