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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9-19 16:41:00
大众网威海9月19日讯(通讯员 宋艳慧 见习记者 刘爽) 日前,威海市正式印发《威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该计划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实施过程,把乡村教育发展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实现乡村优质教师来源渠道多元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乡村教师待遇依法得到保障,目标到2020年,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
根据《办法》,该计划的实施包括以下措施:
一、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和教师师德建设
健全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村教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乡村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对失德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1、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全面落实“县管校聘”,教师调配力度向乡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倾斜,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认真落实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等机构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学校现有在编工勤人员只退不进。
2、完善教师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以市区为单位招聘,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允许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
3、实施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各区市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或义务教育城乡协作区为单位,启动乡村学校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到2017年底前补齐短缺学科教师。在学区、协作区学校推行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对教师予以补助。
4、积极吸纳大学生到乡村学校支教。给予实习支教人员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助,并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岗位招募工作。
三、健全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
1、加大城乡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交流力度。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交流轮岗。参加一级以上校长职级评定的校长原则上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经历。
2、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每年城乡教师交流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0%,其中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在评选推荐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时,对乡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教师优先考虑。
四、改革完善乡村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1、加强新入职乡村教师培养培训。逐步推行乡村学校新入职教师先在优质学校培训1年经考核合格再正式上岗的模式。
2、完善师范生定向培养。鼓励区市政府与省内师范类高校联合培养乡村教师。支持区市开展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继续实施师范类专业初中起点“3+4”贯通培养。
3、落实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引导高中学生报考省属师范类本科高校免费师范生,学生毕业考察合格,直接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
4、加强骨干教师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学习深造,中小学教师在取得硕博学位并于学校签订不少于3年的合同后,补助70%的学费。
5、深入实施送教下乡支教培训计划。开展“质量下乡百校行”等活动,送教下乡、上门培训。
6、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开展市、县教师发展示范基地学校创建活动,到2020年,每10所学校中建设1所示范基地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形成发展共同体。
7、提升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适应“互联网+”新形势,推进城乡教师优质教育资源共享。2017年,市、县建成乡村教师网络课程资源平台;2018年,接入全省乡村教师网络支持平台。
五、推动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1、调整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农村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2个百分点。
2、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推荐参评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
及时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七、建立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1、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法荣誉证书。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向乡村学校倾斜。
2、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或城乡协作区为单位,用5年左右时间,为每个学区或协作区配备1名特级教师。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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