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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颇丰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6-24 17:47:00
大众网威海6月24日讯 (通讯员 赵新江 记者 滕佳蕾) 2015年以来,威海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部署要求,坚持端正态度、不走过场,围绕“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从自身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性两个方向入手,从严从实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按既定方案扎实深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从调度检查的情况看,广大检察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查摆整改、规范司法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主要是抓好以下五个方面重点环节: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充分抓好思想动员
高检院、省院动员部署后,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人大领导进行汇报。市领导做出了批示。1月26日,党组集体学习吴鹏飞检察长重要讲话和省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检察干警把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强化使命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严肃整改。1月27日向省院报送了学习贯彻评查通报的情况报告,吴鹏飞检察长做出批示。2月9日,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电视电话动员会议,两级院全体干警参加,会上一并印发了工作方案。为深入抓好学习教育,我们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将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既保证全员全面学习,又突出重点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市院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检委会学习6次,干警集体学习6次,专题学习了中央重要会议文件、专项整改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等资料,组织对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高检院《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对林雄等10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等进行深入学习讨论,深刻反省自查。同时,把专项整治工作规定的学习内容及时上传到局域网专栏,督导干警自学,并组织干警观看法治影片《破局》、专家讲座视频、廉政警示教育片等,丰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效果。4月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撰写并带动督促广大干警积极报送规范司法行为的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目前已在内网专栏发布干警学习体会41篇。通过学习,全市两级院全体干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全员、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任务执行到位
两级院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办公室、政治部、案管、监察等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组织开展工作,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5日召开调度会,制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把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15项任务进行分工,落实牵头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抓好组织实施。要求各区市、开发区院和市院相关部门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汇总形成“项目表”,逐项分包落实。同时,对调研活动、信息发布、日常联络、案件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都明确牵头责任人和辅助人员,使活动各项任务条理分明、清晰有序,全部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保证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2月4日,市院党组专题听取八个业务部门对省院案件质量评查扣分情形的排查情况、原因剖析及整改意见。春节后,对省院通报指出的威海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逐一列明责任人、分管领导,还原案件处理过程,查找症结原因,深刻反思教训,提出纠正措施。2月27日,向省院报送了具体案件的剖析整改情况。4月23日,结合专项工作进度要求,市院又专门下发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的42项具体任务进行分工,把两级院各部门的责任内容全部涵盖在内,并要求分管院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分管部门、业务条线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两级院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协同抓好落实,推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市院已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2期,被省院采用11篇。
紧扣中心、突出重点,全力提升办案质量
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围绕确保案件实体、程序公正,充分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手段,对案件从严把关、从严评审。3月4日印发评查实施方案,确定4月、7月、10月分批对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做到业务条线“全覆盖”、重点案件“无死角”(每名承办人抽查办案总数20%;捕后撤案、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职务犯罪撤案、不起诉案件必查;对判处缓免刑的职务犯罪、法院判决改变定性、特别程序等案件,以及民行、控申、预防部门确定的重点案件或业务,进行重点查)。评查活动分集中评查、制作评查笔录、组织复议复核、确定评查成绩、评选质量最优、最差案件、制作评查报告六个步骤进行,评查结果及减分情况实名通报,并进行责任倒查、错案追究。为保证评查的公正和权威性,从全市检察业务条线筛选86名案件质量评查员,4月8日,对案件质量评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并进行了集中动员,要求各评查组条线负责、细化指标、规范程序。4月10日至17日,抽选68名评查人员组成8个评查组,对第一批469起案件、503册卷宗、94张光盘进行认真评查,发现各类问题994处。明确两级院各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对本部门、本人所办案件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对文书瑕疵、论证乏力、情节遗漏、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立查立改、应改尽改,实事求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将问题台账、整改方案报案管、监察部门汇总,并由分管院领导联系督导,跟踪问效,坚决做到问题没解决不松手、根源没查透不松手、责任没落实不松手。市院党组先后3次听取专题汇报,明确要求把检查作为“保健”、“预防”手段,原汁原味反馈,绝不“讳疾忌医”,公开通报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优、劣案件并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和解决案件中的瑕疵隐患。4月10日、6月5日,分别对2014年省院评查通报、2015年全市第一阶段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对查明确有错误、能够事后纠正的问题全部纠正。省院检查组到威海实地督导和专项督察时,对我们的态度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对口负责、层层负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健全落实市院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联系基层院、检察室、巡查、督办、检查以及基层院向市院汇报案件等制度,强化对下指导。市院党组分头到所联系基层院开展实地调研,对开局工作、三项建设、创新亮点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等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市、开发区院党组结合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召开规范司法行为调度分析会,全面掌握本院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查找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由市院监察部门牵头成立专门调查小组,逐一核实省院通报和自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典型案件,查明情况、区分情形,依法依纪落实相应责任。强化各业务部门对口责任,在统一业务系统应用上实行“条线负责制”,明确规定“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市院印发《关于加强对统一业务系统应用情况检查的实施意见》,从3月份开始,采取“案件承办人自查自纠—各业务部门垂直检查—市院案管办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周对统一业务系统应用情况进行条线检查。市院各业务部门每周将检查情况及上周通报整改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把关,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反馈给案管办汇总并全市通报,同时,案管办对全市的系统应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各业务部门没有发现的问题单独通报。从而促使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检查、整改,将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瑕疵及不规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人人都负责任、人人负起责任。目前共编发通报11期,查摆整改各类问题200多个。
强化领导、广泛宣传,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两级院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市院党组召开会议直接部署、听取汇报6次,马英川检察长全程关注活动进展,并对责任分工、案件评查、责任追究、督导检查等多次作出指示。各业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相关任务做出具体安排,以认真、从严态度抓好工作落实。各基层院在落实活动部署同时,积极创新推出“自选动作”,探索建立健全结案审核案卷材料、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法律文书等“五查看”工作法,完善评查、反馈、通报、整改、复查的案件质量评查循环体系,引入人民监督员和法律专业人士案件质量“外部评查”,实行审查逮捕案件精审速裁、类案办理、检委会委员评议指导公诉案件庭审、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促进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坚持开门整改,向法院、公安、司法、海关缉私、律协、律所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征求意见函1300多份,实地走访200多人次;与司法局协商会签文件,就异地接待法律援助律师阅卷出台具体工作办法;指导基层院协调当地政法委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派驻检察室与“两所一庭”监督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巡回走访,在协作中加强制约,在监督中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00多篇,突出宣传专项工作的做法成效。同时,两级院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开通微博、微信19个,现有粉丝数2万余人,点击4万多人次;转发、编发信息800多篇,省院微博、微信采用45篇。编发的《匆匆那年》之威海检察版、《把检察工作做成含氧量高的一潭活水》、《倾力打造基层法治建设的碧海蓝天》等系列微文被“法律读库”、“山东检察”、“大众威海”、“掌上威海”等知名公众号推送,对于塑造检察官群体和检察机关公信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规范司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少数干警包括有的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主动性不强;有的重视程度不够、“主体”意识淡化;有的学习不认真,思考不积极,甚至存在厌学情绪;有的认为规范年年搞,换汤不换药,对专项整治工作有逆反心理;有的担心专项整治影响业务工作,存有偏重偏轻的现象,等等。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行动迟缓,工作滞后,存在等靠拖、被动应付现象;有的就整治论整治,与本职工作特别是与业务建设结合不够紧密;有的对司法不规范问题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不愿负责,不敢担当;有的认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业务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三是督导检查不够严格。有的满足于抓本级、本部门自身整治,对下级、业务条线督导力度不大,发现问题不点名提醒、不及时纠正;有的工作漂浮,抓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表率作用。
下一步,威海市检察院将按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对照检查阶段各项任务,继续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剖析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打下良好基础。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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