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说法】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8-15 09:25:00
按揭买房婚后添加配偶名字离婚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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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0年张先生婚前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一套,2011年张先生与李小姐登记结婚,结婚后为表示与李小姐的情感,就在房产证上添加了李小姐的名字,双方共同还贷。之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争议焦点】
焦点一: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怎样分割。
焦点二:剩余的房贷由谁偿还
【案情分析】
关于焦点一,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所有权以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张先生自愿将房屋所有权添加李小姐的名字,在法律上视为一种婚内赠与。从房屋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该房屋就视为张先生与李小姐共同所有,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分得该房产现有价值的一半。
关于焦点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分割房产时,双方当事人竞价,房产由竞价高者所有,然后支付另一方现有房产价值(扣除剩余贷款)一半的补偿金。房屋贷款则由竞得者继续还贷。
【律师提示】
当今社会购买房产一方面是刚性需求,另一方面则是投资行为,这就要求大家在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也要规避人为的风险,在处理房产及其他的一些价值比较大的财产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运用法律规定来规避因自己的行为带来的风险,比如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财产分配、对相关财产进行公证、向权威机构或专业人员咨询等等。
责任编辑:纪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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