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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广场未经消防检查 被开出10万元罚单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1-09 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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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威海1月8日讯 (通讯员 于桂欣 见习记者 王晓青) 近日,文登消防大队对文登市区一购物广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的处罚,该广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此次消防行政处罚金额为2013年开出的首笔高额罚单。
    2012年12月11日,文登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市区一购物广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为了把好源头关口,杜绝先天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大队监督人员责令该商场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好防火自查自纠工作。随后,大队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该商场面积约为4900平方米,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2013年1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消防大队责令该商场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目前,该商场已停业整改,并正在补办相关消防手续,购物广场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好好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在今后经营中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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