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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价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4-07-30 10:27:00   作者: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李孟霏) 日前,记者从威海市物价局获悉,7月底前,威海市将完成公立医疗机构的摸底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而对于公立医疗机构的部分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价。
  目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正在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公布工作。7月底前,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公布市属及高区、经区、临港区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各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公布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
  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将视公立医疗机构开业、更名、停业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中药煎药(人工、机械)、医学美容整形、美容性口腔正畸等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成本、市场供求、服务情况自主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物价、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治疗性整形及口腔正畸医疗服务项目仍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美容性医疗服务应坚持患者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患者接受服务,医疗机构实施服务前应与患者签署书面协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患者自行负担。
  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该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滕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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