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期间切伤手指 仲裁调解获赔4.7万元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9-23 17:17:00
大众网威海9月23日讯 (通讯员 于为耀 记者 黄琦) 江某2012年11月26日到某公司从事机件加工工作,2012年12月20日,江某在工作时右手不慎被机件切伤,经鉴定,江某为拾级伤残。伤后,江某多次找单位索要工伤待遇,但公司希望江某继续在公司上班,只支付江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江某无奈之下,便到了威海环翠区劳动仲裁院申请了劳动仲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江某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了,且公司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不希望还在该公司上班,希望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而该公司认为,江某是刚到公司上班的,是一名技术工人,希望能留住他,所以只支付江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经过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江某与该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公司一次性支付江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47000元。至此,一起因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劳动仲院裁建议,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样既能增加职工的凝聚力,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又能为企业竞争和资源优化组合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避免因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时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