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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威海规定区域禁行黄标车 违者罚款200元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10-31 16:47:00   作者:

市民咨询  

  大众网威海10月31日讯 (记者 王晓青) 11月1日起,威海全市规定区域内以及高速公路将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10月31日,交警支队、财政局、环保局、交通局、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在威高广场进行威海市治理淘汰黄标车主题宣传活动,不少市民针对自己黄标车相关问题前来咨询。

  11月1日起,威海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文登区、荣成市以及乳山市规定区域内将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同时,此次限行区域还扩大到高速公路。自11月1日起,对现场查处的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

  针对此次限行在时间和区域上的扩大,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市民刘昌山在2008年购买一辆平板轻卡货车,主要用于自己拉货运输,六年来跑了20多万公里。在现场咨询了环保部门“黄改绿”政策之后,刘昌山最后决定进行报废。“跑了六年了,发动机差不多了,还是不改了,直接报废吧。”刘昌山告诉记者,虽然不舍得,但是想到威海能有这样的蓝天真是不容易,作为市民我们都有义务去维护一个好的环境。

  另一位市民刘大哥在2007年购买一辆单排小货车,因为使用年限较长,担心现在检测可能会变成黄标车,所以“未雨绸缪”,提前打听下相关政策。同时,刘大哥也很关注“黄改绿”相关政策,在现场咨询了相关问题。据了解,目前,威海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具体工作方案还在制定过程中,预计11月中旬之前完成,具体办理程序、办理地点等内容以威海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为准。净化设备企业推荐名单和设备价格也将于11月中旬之前在山东省环保厅和威海市环保局网站公示。

  相关链接:柴油黄标车“黄改绿”

  黄标车“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的黄标车治理改造方式。按照《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车主自愿对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满足相应技术改造条件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实行“黄改绿”的,政府予以补贴,改装价格由市场决定。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 50%。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1日废止。

  其中,五类黄标车“黄改绿”不享受补贴政策,即按照省政府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强制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不在省环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可进行“黄改绿”的车型范围内的车辆。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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