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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取消行政审批17项 改变管理方式9项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11-26 09:09: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1月26日讯 (通讯员 马雪涛 张宽凯 记者 王晓青) 近日,威海高区管委印发了《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对高区现行有效的116项行政审批和133项监督服务事项予以公布,并对取消的1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改变管理方式的9项事项予以公开。

  此次清理,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依法确权、规范行权、公开晒权”的原则,将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清理取消、调整、下放的审批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新设定的审批事项,机构调整划转、取消的审批事项,以及不带许可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登记、年检、备案和审查转报等监督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经过审查核对,确认区级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80项;监督服务事项113项,部分驻区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36项;监督服务事项19项。

  此次清理,对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清理取消的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账户审批”、“契税减免审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外地监理、招标代理企业进威备案许可”等17项行政审批事项。将“购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罚没款票据审批”、“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等9项审批事项改为程序性工作。

  此次清理,公布了区级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目录,是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下一步,还将依法规范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格式文本、示范文本等,制作服务指南,实行公开公示,优化审批服务,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要认真做好取消、改变管理方式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初审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防止出现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取消后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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