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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群众举报,对调查属实的周某某非法行医案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送达,予以周某某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400元,没收相关医疗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2244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目前为止威海市针对非法行医开出的最大罚单。
2021年10月25日,群众举报反映威海市海滨南路一居民区车库中有人涉嫌非法行医,威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快速出击,查实了周某某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未取得医师相应资质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相关证据。经深入调查得知,当事人周某某通过熟人介绍、微信宣传的方式,使用中药方剂为有需求的患者进行不孕不育类疾病治疗,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2022年1月28日,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400元,并根据其违法情形严重,处违法所得11倍的罚款,即224400元,总计罚没款244800元,该案为威海市有史以来处罚额度最大的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2022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也将正式实施,对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对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对违法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威海市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对非法行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讯员 贾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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