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送”有“达”,虽远而至:3件“小”案的送达实录

2023-07-24 13:5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送达”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与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送”是行为,“达”是状态,“送”与“达”贯穿于诉讼程序始终,不仅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与参与权的重要程序,更是确保诉讼程序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

  案件无论大小,送达皆为使命。近年来,环翠区法院结合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机制,探索“管家式送达”模式,每名跟案人员与3—4名法官对接,专职负责诉讼材料接收、送达等工作,有效提高送达效率,一审民事案件首次送达时间缩短至6日内,公告送达率由15%下降至6.8%,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快速实现。

  而每一份文书的送达,除了机制、技术的多重保障外,还包含着更多送达人员的实践技巧和深层智慧。

  细心之处,诉状内容见“玄机”

  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出现在了跟案人员小于的待办清单内。

  被告是一家公司。按照惯例,小于根据起诉状中填写的被告信息拨打了电话。“嘟嘟嘟……”电话打通了,但无人接听。

  起诉状中的地址信息、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一年内涉诉其他案件的有效送达地址,都是送达人员“寻人”的关键。第一步送达失败后,小于先查阅了原告提供的被告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发现刚刚拨打的电话正是注册登记号码;又经过仔细查询,发现被告公司近一年内并没有其他案件。这个无人接听的电话,似乎成了目前案件送达的唯一突破口。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小于多次分时段用座机、个人手机拨打该号码,却仍旧无人接听;通过12368平台向该号码发送送达材料,也始终没有被点击查看;发送文字短信告知案件相关信息,同样石沉大海,没有得到回复。同时,邮寄给该公司注册登记地的案件材料也显示未签收,现场送达人员反馈始终联系不上被告,原告也表示无法提供被告的更多信息。

  诉状中的电话,还是无人接听。如果再找不到有效的送达方式,案件将进入公告送达程序,当事人诉讼成本也将随之增加。

  是否还有办法能找到其他线索呢?小于灵机一动,重新查看了案件起诉状内容。“被告经营的某某店铺……”终于在事实与理由部分,通过原告陈述的侵权经过,小于发现了被告的另一个重要信息——该公司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经营了一家线上店铺。小于立刻下载了该短视频软件,搜索到该店铺,通过客服联系到了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老杨。老杨很快接收了送达材料,向小于解释称,自己做生意忙,手机有很多未接来电也没注意。在仔细查看案件相关情况后,老杨积极与原告沟通,很快与对方达成了调解意见。

  3天后,原告联系到小于,表示老杨已经赔偿了自己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提交了撤诉申请。一起可能进入漫长公告程序的纠纷,因为送达人员的细心,得以高效、妥善化解。

  完成所有送达材料的整理工作后,小于才注意到,这起纠纷的和解金额,是600元。“不问金额、只求结果”正是环翠区法院送达人员的真实写照。

  用心之处,勤查勤看现转机

  负责另一起涉企案件送达的小张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原告填写的被告联系方式为座机号码,经多次分时段拨打,却始终无人接听;起诉状、被告工商登记信息、一年内被告其他涉诉案件送达地址都指向同一个地方,但邮寄到该地址的材料却全都被退回。快递员反馈称,该地址中的办公楼始终关着门,看样子已经无人办公了。

  唯一的地址,却人去楼空,送达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尽管案件标的额只有几千元,与动辄数十、上百万的商事案件相比,是个“小”案,但对涉案的当事人来说,事却不是小事。小张不想就此放弃,再次通过软件查询被告公司信息,想着是否能查到其他联系方式,却有了意外发现——该公司恰巧于几日前变更了工商注册地址!小张立刻按照新地址重新邮寄了诉讼材料。很快,快递员找到了该公司,将送达材料交给了公司员工。

  首次送达成功!为了后续送达方便,小张没有止步于此,而是通过快递员获取了公司前台电话,又通过前台成功与公司法务对接,提醒其及时查看案件材料。经沟通,被告公司很快给了回复,表达了想要和解的意向。目前,双方正在私下和解中。

  恒心之处,坚持不懈有收获

  同样是对企业进行送达,小宋遇到的这起案件却给出了不一样的难题。

  在认真查看起诉状信息、查询工商注册地址后,小宋先后多次拨打被告公司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邮寄送达的案件材料也因查询不到公司而被退回。

  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小宋发现,被告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一栋物业服务比较完善的高档写字楼内,能否从这里找到案件送达的突破口?想到这里,小宋立刻与送达组法官联系,告知了案件目前的送达难点以及自己的想法。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与该写字楼的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在小宋提醒下,很快找到了曾登记过的被告公司电话。

  有了新的线索就有了新的可能!小宋立即拨通了电话,但对方却表示自己仅是公司的会计,不了解详细情况,如果需要,可以提供公司老板电话。

  小宋满怀希望地拨通了这个来之不易的公司老板号码,却无人接听。难道又出错了?为了核实号码信息,小宋通过某支付软件的实名认证程序,发现该号码正是由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老张使用,于是通过12368平台向该号码发送了开庭传票等资料,又通过某通讯软件申请添加该号码使用者好友,以确保案件材料被有效接收。

  一个几经周折终于获取到的电话号码,成为了案件送达的关键。很快,电子送达材料显示已读,通讯软件好友也添加成功。小宋进一步确认了对方身份信息,经沟通,老张表示自己尚在外地,愿意与原告和解。

  除此之外,地图实况信息、商家团购广告、外卖平台地址……环翠区法院每一位送达人员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找人”秘籍。每一起案件的情况不尽相同,每一次送达,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是不断用脚步丈量、用心思考的更新尝试,而争取有“送”有“达”,是司法路上每一位送达人的不懈追求。

  (通讯员 王文含)

初审编辑:刘爽

责任编辑:郑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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