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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宋某某驾驶鲁KS***9号轻型厢式货车沿中韩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张某强骑行威海06****6号电动自行车沿中韩路由北向南行驶时相撞,致张某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张某强受伤严重被送往威海市中心医院抢救,经初步诊断张某强为腹痛消化道穿孔,左侧髋臼骨折、左侧骶骨骨折、左侧股骨脱臼、右侧锁骨骨折、双侧肋骨骨折、胸骨骨折、腰椎L3、4、5左侧横突骨折等。张某强家庭情况比较困难,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六大队事故民警及救助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就诊医院联系,并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让伤者家属准备相关材料,在民警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很快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手续,于2023年10月19日为张某强垫付了107076.00元的抢救费用,为张某强渡过了难关,缓解了家庭经济负担,解决了张某强的实际生活困难。
(通讯员 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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