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立医院关于加强就诊秩序管理的公告

2021-01-14 17:08:25 来源: 威海市立医院 作者: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根据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现将来医院就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实行实名制就诊

  患者来医院就诊时请至少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市民卡、电子健康卡、电子医保凭证等能够证明患者身份信息的任意一种证件。

  二、出示健康通行码

  为保障大家快速就诊,患者进入门诊楼时请主动出示全国或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二维码为绿码方可通行,如果二维码为红色或黄色,请积极配合医护人员按流程就诊。

  如您有入境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情况,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三、提倡预约挂号,避免人群聚集

  (一)电话预约:拨打电话0631-5289120,由客服人员帮您完成预约。

  (二)微信预约: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威海市立医院服务号”——“实体医院”——“预约挂号”,根据提示进行自助预约。

  (三)预约成功后只需在预约时段前30分钟到达医院等候即可,不必过早来院等候。

  四、进入门诊楼须知

  (一)就诊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二)请您尽量独自就诊,确因需要仅限一名家属陪伴就诊;

  (三)请您自觉保持一米就诊间距,尽量避免与他人交谈;

  (四)请根据叫号系统呼叫有序进入诊室就诊,注意保持一诊一患,家属请在诊室外等候。

  五、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一)发热(体温≥37.3℃);

  (二)14天内有国内外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三)14天内与国内外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接触史;

  (四)周围有聚集性发病者;

  (五)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六)从事冷链工作或接触从事冷链工作者,或有冷链食品有接触史。

  六、发热门诊位置

  (一)年龄≥14周岁,请到10号楼1楼感染疾病科发热门诊就诊;

  (二)年龄<14周岁,请到11号楼1楼儿科发热门诊就诊(自11号楼1楼西门进入)。

  七、全面禁止探视

  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期间患者不得离开医院,并谢绝亲朋探视,不提倡个人送餐,建议通过微信视频形式问候。

  八、实行陪护证管理

  严格遵守陪人管理规定。患者确需陪护者固定1名陪护人员,一人一证,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院。陪护期间请佩戴口罩,按要求做好体温检测,注意患者及自身防护,做好手卫生,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报告医护人员。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和身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威海市立医院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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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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