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江明霖
责任编辑:郑云歌
近日,中国银行威海市开发区支行某工作人员接到某企业客户电话,“我们计划出售的土地,最近有了买家,对方提出使用国债交易,不但成交价格高出预期,而且国债还有持续的收益。”使用国债作为交易的方式本就少见,如此高额的交易更是罕见。该员工察觉不对,立即上门拜访,并见到了客户电话中提及的国债凭证。经过查验,该员工判断此为无记名国债。
无记名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也不在公司名册上登记、以实物券形式记录债权而发行的国债,又称实物券,在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
该员工见到的国债凭证,券面金额标注为4500万元,票面关于债券期限及利率的表述为“本债券期限十年,期满即可兑付,利息按同期存款利息加十个百分点,不足整年和逾期不计利息”,且票面的备注中注明“本债券不记名,不挂失,不得当货币流通,期满后到指定银行凭票即付”,发售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业务办理机构为某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1年9月3日发布的《国债业务公告2021年第118号》文件,2021年9月的国债发行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9日,发行的国债为2021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式国债(凭证式),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且第五期票面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3.4%;第六期票面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45%。另外,1997年为我国最后一次发行无记名国债,所有无记名国债均已于2000年全部到期;2021年9月我国未曾发行无记名国债,且发行的国债期限为十年期国债,国债利率均为固定利率。
面对如此多的不符之处,该员工判断此国债凭证为伪造,是不法分子利用发行国债这一近期热点制作出的假债券,妄图骗取人民群众钱财。该员工随即将疑点告知客户,客户立即暂停与持有人的相关交易,成功避免了巨额损失。客户非常感谢该员工的及时帮助,并对中国银行的专业性给予了高度评价。
未来,中国银行威海分行将继续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奋战在金融反诈第一线,毫不松懈做好金融反诈宣传,为守护群众的“钱袋子”贡献中行力量。
(通讯员 谢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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