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中医药文物的公告

2024-05-13 17:11:30 来源: 威海市中医院 作者: 杨栋博

  根据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威海市2024年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挖掘整理威海市中医药文化资源,展现威海市源远流长的中医药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打造区域中医药文化高地,威海市中医院正积极筹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为加快推进基地建设进度,丰富藏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威海市征集反映中医药历史文化的老照片、老物件、中医药古籍珍本、文献资料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历代医籍。包括各种手稿、抄本、刻本、影印本等。

  2.历代医疗用具。如针灸针、火罐、医用模型、脉枕等。

  3.历代与中药相关物品。如药铲、药研、药杵臼、药刀、药锅(釜)、药葫芦、药瓶、药罐、药柜、戥子称、招贴、招牌、匾额、药柜、门联、中药加工炮制工具及器具等。

  4.历代医家遗存物品。如医案、处方、画像、照片、传记、印鉴、行医用品、医铃等。

  5.历代反映医药活动的石刻、石碑、画像石、铸件、印章、瓷器、拓片、书法、绘画等。

  6.各类珍贵稀有动物、植物、矿物、化石药材及标本等。

  7.与威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有关的各种书籍、证书、照片等。

  8.1980年之前出版的中医药书籍。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向捐赠人出具收据,收据标明捐赠物品名称、年代、质地等。根据捐赠物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颁发荣誉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并视实际情况予以表扬奖励。展出的展藏品标明捐赠人姓名。

  2.暂存。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借展文物属暂存形式,所有权不变。

  3.复制归还。对于不愿意将文物原件面世的收藏者,在征得本人同意,由有关部门复制后,归还原件。

  4.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了解的中医药文化相关史料撰写文章的(如医案医话等),可通过纸质版或电子版方式邮寄至联系地址或发送至邮箱。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工作人员可前往协助口述历史。

  5.拜访征集。如因不便出行,可通过电话联系,安排专人登门拜访,接受捐赠。所有珍贵物件、史料等经筛选后,将陈列在威海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展览,并注明来源。

  三、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萌达,联系电话:13754628651/0631-5303155邮 箱:whzybjb@163.com邮寄地址:威海市中医院宣传科(山东省威海市青岛北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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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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