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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思蕴 通讯员 郭永泽 威海报道
3月29日下午,荣成市举行森林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荣成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荣成市森林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安排、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祭祀用品管理和文明祭祀等进行了发布。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荣成市政府批准,每年的10月20日至翌年的5月31日为荣成市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20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荣成市森林覆盖率高,林区面积大,近期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将持续出现多时段的高火险天气,并即将迎来清明节重要时间节点,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进入防火期后,荣成市对违法野外用火持续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坚决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对违法用火一经查处,将依法严肃处理。荣成市森防指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应急实战水平,积极推进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全面提升荣成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从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火源管控、应急值守等方面入手狠抓落实,形成护林防火的强大合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森林火灾危害,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彻底革除上坟烧香烧纸、烧荒、串地堰等陈规陋习,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荣成市民政局推出“云祭扫”服务,开通了网络祭奠通道,市民可通过“荣成祭祀网”进行网上登录、注册祭扫,并号召市民通过“鲜花换纸钱”方式,文明祭祀。持续加大殡葬市场检查力度,生产、销售、使用违规殡葬用品行为作为失信记录,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对发现冥纸冥币、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用品一律没收,不断强化对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销售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净化殡葬用品市场。
部分单位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共同呵护绿色家园。
森林防火知识
一、市民发现森林火情,应该如何应对?
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通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也可以拨打我市的报警电话110或者火警报警电话119,还可以马上与当地人民政府联系,讲清火情发生的地点。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用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尤其是扑救特殊地形、植被、气候环境下扑救难度大、危险性高的火灾,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目前森林防火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目前,火源管控难度大是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历年的“清明节”期间,有个别人员在从事祭祀活动时存在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二是在从事农耕活动时,存在烧秸秆、串地堰等用火行为。三是个别游客在林区景区游玩时,存在吸烟、野炊等行为。这些行为都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如果因上述行为引发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1.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4.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5.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对于野外火源管控有哪些具体规定?
1.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从事用火行为,如: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爆破、烧电气焊、烧山狩猎、野炊、焚烧垃圾等。
2.如确实需要在森林防火区内生产用火,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3.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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