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下“令”!家事非小事 务必珍惜陪伴时光

2022-12-20 15:1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第一年,威海文登区法院持续发力,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中,突出重点、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向未成年人红红的父母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以实际行动筑起法治保护网,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刘于2016年离婚,红红跟随母亲小刘一起生活。近几年,为解决一家人的生计问题,小刘长期外出打工,无暇照顾红红,便将红红交由其姥姥抚养。但红红姥姥年事已高,随着红红年龄日益增长、学业逐渐繁重,姥姥简单的生活照料已无法满足其成长需求,而父亲小李在离婚后,对红红的日常生活、学习成长等关心甚少,也未经常探望孩子。

  在本次抚养费纠纷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耐心针对双方矛盾进行调解,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履行好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尽的义务,并就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针对小李与小刘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文登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向双方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双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法官说理:文登区法院审查后认为,红红尚处幼年,在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陪伴红红一起快乐成长才是父母的第一要务。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作为父母,希望为孩子提供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无可厚非,但物质代替不了父母的陪伴,也不应成为父母义务履行的障碍。

  身为红红的父母,双方当事人要充分履行监护责任,分家不分爱,积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给予最大限度的亲情关爱与陪伴,共同教育好孩子,让红红能够在父母的陪伴关爱呵护下茁壮成长。

  (通讯员 于欣平)

初审编辑:程永生

责任编辑:王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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