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程永生
责任编辑:郑云歌
近年来,文登法院致力于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类家事案件,融合家事纠纷调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多项功能于一体,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切实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今年,文登法院葛家法庭家事调解室被威海市妇联授予“金牌婚姻家庭辅导站”荣誉称号。
近日,葛家法庭法官巧用家事纠纷调解“四步法”,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接连收到原、被告送来的两封感谢信,信件上字里行间充满着对法官倾力化解纠纷的衷心感谢。
第一步:耐心倾听稳情绪
该案双方当事人是一对年轻夫妻,他们婚后争吵不断、感情难以维持,故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后,两人均向法官诉说婚姻中的大小矛盾,强烈表达自己的不满。“这种情况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煎熬。”承办法官表示。为快速了解双方的矛盾点和有无再和好的可能性,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将双方分开稳定情绪、了解情况,分别倾听他们的诉求。
第二步:明察秋毫抓重点
从双方的陈述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他们结婚才三年多,有一个年仅两岁的孩子,是他们二人的心头宝。在承办法官看来,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家事案件往往带有强烈的个人情感倾向,两人间的矛盾也不该扩散至其他家庭成员。从延续他们小家的幸福出发,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均表示对这段婚姻不抱希望,不过都希望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尽力不缺席孩子的成长。
第三步:耐心释法找突破
眼见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迅速调整调解策略,从双方都希望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入手,通过拉家常的方式,结合曾经办理的案件向双方当事人以案释法。“缺少父母任何一方的关心对于孩子的成长都是遗憾,如果在孩子面前一味否定对方,也会给孩子的成长造成心理创伤。”
第四步:巧用劝导解心结
“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在承办法官的谆谆劝导下,双方暂时放下对彼此的成见,为了孩子可以在父母共同的关心下成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由父母轮流抚养,六岁前随母亲生活,七到十岁随父亲生活,十岁后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依照孩子自身的意愿进行抚养。至此,这对年轻夫妻的离婚纠纷顺利化解,该结果既让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又保证孩子成长过程中不缺少父母任何一方的关爱,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于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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