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荣成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获赠锦旗

2020-06-02 14:50:33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6月2日讯 (记者 张宏博 通讯员 曲衣羽) “法官同志,我们今天来就是想当面向你们表示感谢,感谢各位法官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有效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你们的公正司法点赞!”近日,荣成某环保能源公司的工作人员专程来到荣成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奉法安邦稳社会、普法定国固千年”字样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荣成法院张帆、杨君霞等四位法官手中,以感谢她们为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新建燃炉反复坍塌,索赔无果诉至法院

  荣成某环保能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是一家以焚烧可燃垃圾发电为主业的民营企业。2012年12月,能源公司与某环保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就垃圾焚烧炉设备技术项目签订协议,双方约定设计公司提供两台套焚烧炉,并提供用于设计院初步设计的蓝图。随后,能源公司又与某耐磨耐火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签订合同,由工程公司提供耐火材料并对两台焚烧炉进行筑炉施工。

  2014年9月,工程验收合格并进入2年的质保期。一切准备就绪,能源公司本以为就此可以并网发电,盈利创收,没想到竣工不到两月,2号炉首先坍塌,随后工程公司履约重建。2015年4月,1号炉又坍塌,能源公司通知工程公司重建,遭拒后能源公司为了不耽误生产,只好找他方重建。2016年6月,重建后的2号炉二次坍塌,能源公司再次找寻他方重修。为此,能源公司先后向设计公司、工程公司索赔,但二者均拒绝赔偿。无奈,能源公司将两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80余万元。

  责任单位推诿,法官慎密力结难案

  荣成法院高度重视,立即组建由院党组成员张帆、民二庭庭长杨君霞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设计公司辩称自己仅供应焚烧炉设备,与筑炉工程无关,合同约定施工图纸由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另外,没有权威的机构认定焚烧炉坍塌是施工之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而工程公司则表示,自己已依据合同提供了合格的材料,并依据设计公司提供的电子版图纸进行施工,竣工后能源公司对该工程验收合格,自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了解案件的症结所在后,办案法官细览技术协议、施工合同、会议纪要,多次前往焚烧炉坍塌现场进行勘察,并就有关事故鉴定问题与司法鉴定机构沟通联系。最终,荣成法院依法判决设计公司、工程公司各赔偿能源公司焚烧炉坍塌各项经济损失9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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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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