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交警24小时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

2020-06-10 10:55:2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胡亚茹 威海报道

  6月3日20时,文登交警大队接110指令,泽长线泽库镇寨前村发生交通事故,一车辆将一行人撞伤后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现场并无明显痕迹及车辆碎片,通过勘查,民警在现场周边只发现了一枚黄豆大小的白色车漆,通过对当事人询问,当事人周某提供不了任何线索,经过对周边群众询问,报警人称听到外面有声音,马上出门查看,就看到一人躺在地上,由于雾大,只能模糊的看出是个白色的车,但是车型不知道。

  民警连夜展开排查,6月4日下午,当民警排查到一辆白色江淮轿车时,驾驶人表示当晚下班回家途中,见到一人躺在路边,附近没有其他车辆及行人,且车上有证人证明当晚情况,经过询问时间,民警将嫌疑车辆锁定在其经过之前的两辆白色车辆上,案件发生重大转机。

  17时许,当民警排查到泽库镇小葛家村郑某家中时,发现其白色奇瑞牌小型轿车前端有明显碰撞痕迹,且郑某表现紧张,说话支支吾吾,经过民警再三询问,郑某对其6月3日晚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过泽长路寨前村时,因为大雾,将路边干活周某撞倒,后因害怕酒驾被警方处理,驾车驶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要冷静处理,不要逃逸,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立即停车,拉好手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是要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尽最大努力抢救,并设法送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三是要及时报案,在交警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报警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四是要保护好现场,避免遭受人为或自然破坏;

  五是对现场车辆、散落物品及被害者钱财妥善保管,注意防盗防抢、防火防爆;

  六是在交警勘查现场和调查取证时,要积极协作,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胡亚茹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