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正式实施,威海出台全国首部《红色物业建设规范》

2021-07-29 10:54: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姚潇雨 威海报道

  7月28日9时30分,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红色物业建设规范》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红色物业建设成效,实现物业服务质量和基层治理水平“双提升”,威海市出台了全国首部《红色物业建设规范》,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红色物业建设规范》共分八章,从党建引领、融合共治、行业共塑、精致共建、美好共享五个方面,规定了红色物业的内涵、领导体制、建设主体、各建设主体的职责、建设内容与应达到的标准。

  明确红色物业建设主体范围

  市级建立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区市物业管理行业党总支、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四级党组织架构体系。区市建立红色物业联席会议制度,镇街建立红色物业党建联盟,统筹力量有序参与物业管理。

  延伸物业服务工作内容

  聚焦停车管理、侵占绿地、违章搭建等物业服务上下游各种焦点难点问题,将物业服务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纳入红色物业平台统筹解决,进一步提升业主生活质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餐饮、家政、康养、托管、教育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建设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促进物业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

  吸纳社会力量协同参与

  鼓励镇街、社区党组织结合网格(小区)治理需要和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市场化方式,有序吸纳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公益组织作为“红色物业合伙人”,以资金、产品、专业服务等参与红色物业建设。着力培育多元化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好“红色物业青年志愿”“红色物业职教志愿”等志愿公益行动。

  建立全链条督导考核体系

  市物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红色物业示范项目考核评价办法,区市(开发区)建立完善包括住建部门、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业主代表共同参加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督导考核体系,确保标准落实、落地、落到位。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红色物业建设规范》中党建引领主要体现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

  政治建设方面,明确“红色物业”建设,应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纳入全市精致城市重点任务和城市基层党建“一事一品牌”内容。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市级层面负责总体部署,区市负责组织实施,镇(街道)统筹做好辖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与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开展党建联建工作。

  组织建设方面,从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物业管理行业党建,坚持“行业抓、抓行业”,完善四级组织体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行业党建引领行业自律,推动健康发展。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明确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均要建立党组织,落实党建服务标准15条,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推动“标准化+过硬支部”建设。三是业委会党建,明确应前置研究讨论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新成立、新换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党员比例不低于60%。

  制度建设方面,从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政策引领,市、区市适时制定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文件,构建“四梁八柱”。二是党建共同体建设,应建立健全社区、小区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机制,加强党建联建工作。三是行业性法规制度建设,市级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红色物业工作地方立法,区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完善对业委会的监督管理制度等。四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市、区市应组织实施现行红色建设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等,持续完善红色物业建设标准化体系。

  保障机制方面,从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长效投入,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重点示范项目常态化投入机制,鼓励社区党组织列支经费开展党建联建活动。二是服务阵地,明确市、区市红色物业服务中心功能配置标准,社区、小区落实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要求。三是督导考核体系,将红色物业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标准,健全示范项目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纳入企业党组织星级评定和诚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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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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