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金文馨
责任编辑:王陆见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避免因人员聚集祭扫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和集体告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海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小区及墓区、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要求。
三、倡导通过家庭追思、撰文祭祀、网上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清明祭扫,贵在心意,重在文明。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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