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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 见习记者 梁阳 威海报道
10月8日下午,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关于威海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的通知(试行)》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通知》明确提出,对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即在土地供应前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等18项评估普查事项,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并依法依规将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
具体工作中,拟出让地块在取得规划条件后,各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家级开发区住建部门会将规划条件发送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出具是否需要开展评估评价的意见,以及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评估评审事项,并出具管理意见和管控要求。各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家级开发区住建部门在收到反馈后,会在规定期限内,收集汇总拟供应地块全部评估和普查意见,形成“总清单”作为供应方案的要件,在土地供应后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用地清单制”将原先由用地单位在开工前需要到各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前置到供地前由政府统一完成,并在供地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大大节约了用地单位的时间和成本。
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所进行的一次重大“放管服”改革,具有以下突出亮点:
聚焦降成本,变“企业买服务”为“政府送服务”。采用“政府买单、普惠企业”的方式,变“企业逐项买服务”为“政府一次性送服务”,由各区市政府(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完成原来由企业各自进行的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实现“生地”变“熟地”,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拿地成本,预计单体项目最高节省费用近4万元/亩。
聚焦压时间,变“供地后评估”为“供地前评估”。以“政府干”取代“企业跑”,在土地供应前,政府组织完成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在内的全部18项评估和普查工作,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出具审查意见,形成全量化用地清单,最大限度缩短开发建设前期评估、调查、论证工作周期,仅单项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最长可为企业节约近90天的时间。在土地供应阶段,全量化用地清单将向社会公布,实现一次性告知,便于拿地企业提前充分了解规划建设刚性要求和宗地现状情况,受让单位可提前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工作,为后续工程规证、施工许可等后续手续快速办理提供保障,用审批的“减法”换来发展的“加法”,提升企业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聚焦减环节,变“单项评估评审”为“整体评估评审”。在评估前置的基础上,由政府对评估评审和普查事项进行“总体把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或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压缩审批时限,让企业实现成果共享常态化。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用好“用地清单制”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助企减负增效,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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