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冤狱获赔2.5亿:年华已逝到底是赚了还是赔了?
来源:本网综合 编辑: 2014-10-29 06:52:00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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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一男子坐冤狱获赔2.5亿引发媒体热议。这起案件发生在1989年,当时15岁的女高中生科雷亚莫名失踪,被发现时已遭强奸勒毙。由于德斯柯维奇当天上学迟到,警方认为他嫌疑重大将其拘捕.虽然德斯柯维奇的精液样本和死者身上的DNA并不相符,但他仍在1991年被判入狱。
2006年,德斯柯维奇再次提出上诉。事后德斯柯维愤而求偿,并获得41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金,创下美国历年来最高额的性侵冤狱案赔偿纪录。
含冤许久后,他终于重获自由。他后来告上法院并胜诉,获得超过4100万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创下历史纪录。
但是据美联社报道称,由于相关法律条文限制,德斯柯维奇可能最终拿到手的只有1000万美元.有美国知情网友透露,官司旷日持久,赔偿金的3分之2都会进入律师的腰包。美男子坐冤狱获赔2.5亿,律师拿走一大半.
自1973年至2003年,美国政府认定200多名囚犯有冤屈,其中还有99名死囚后被证明无罪,但大多数人没有得到赔偿。“9·11”事件之后,大量冤案更是层出不穷。
据报道,美国司法部总监察官在2003年10月16日至2004年6月21日期间,一共接到了1613起关于执法人员利用《爱国者法案》侵犯民权和公民自由的投诉。
专栏作者分析认为:
首先是社会原因,比如强奸杀人案或涉及未成年人的凶杀案发生后,往往会引起公愤,公众迫切希望警方尽早破案。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会面临很大压力,有时可能因此影响办案的质量。
其次,在美国被冤枉的人很多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包括土著居民、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社会舆论及执法机构对他们存在着很大的偏见。
最后,警方仍有采用非法审讯手段的现象。很多事例已经证明,警方有时急于破案,会采取高压手段。据报道,美国每年仅根据警方审讯所得到的所谓“口供”而被定罪的人就有数千之多。就连美国法律界的专家,也对美国执法部门的“技巧”感叹不已:即使最顽固的罪犯,或者是无辜者,到了他们手里也会承认自己有罪。
责任编辑:张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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