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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开展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9-11 17:45: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9月11日讯 (通讯员 赵鑫 记者 厉宗辉) 9月11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察科对市区46家有预售项目的开发企业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整体考评,共有4家公示情况较好企业、2家公示情况较差企业,对于较差与不合格企业,威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将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导整改效果。

  记者从《关于规范威海市区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期对市区46家有预售项目的开发企业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预售许可勘察现场时一并对各项目销售现场进行检查考评,采用百分制考评表,对《通知》要求必须公示的企业项目简介、有关证件、法律法规文本、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商品房销控表、明码标价表、销售人员持证上岗,沙盘以及特别提示栏(包含按揭贷款办理机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土地是否抵押)等内容当场打分,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导整改效果。

  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察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通过整体考评,大部分开发企业能够按照《通知》要求对销售现场信息规范公示,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例如,缺少特别提示栏公示(包含按揭贷款办理机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土地是否抵押等内容);销控表及明码标价表没有按照要求制作支架或上墙公示,缺少法律法规文本、示范合同文本公示; 销售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没有进行公示,现场销售人员没有佩戴上岗证。

  据了解,为打造公开、透明、诚信的销售环境,促进市区房地产销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威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将建立长效检查考评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逾期不改的开发企业,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给与行政处罚。

  附:通报销售现场信息公示较好、较差的企业名单

  一、公示情况较好的企业

  1、 威海威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高花园)

  2、 威海友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翡翠城)

  3、 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凯旋花园)

  4、 威海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城)

  二、公示情况较差的企业

  1、 威海富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山小镇)

  2、 威海荣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嘉祥景苑)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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