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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工业企业国内展销可获30万元以内补助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7-05 15:01:00   作者:

威海企业参加展会销售当地产品(资料片)

  大众网威海7月5日讯 (记者 闫振虎 ) 7月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威海市经信委和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通过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的方式,对参加国内市场开拓的工业企业予以补助。

  为了加大威海市工业企业对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经信委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威海市鼓励工业企业国内市场开拓扶持办法》,办法中规定,凡是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文登区、乳山市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广交会和威海境内展除外)展会发生的参展费用和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网上市场发生的费用按比例予以补助。

  其中的参展费用项目,是指工业企业申请补助的上年度9月份到当年度8月份参加国内展会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大件参展产品运输费的总金额达1万元及以上。网上营销项目,主要是指工业企业申请补助的上年度9月份到当年度8月份建设维护电商平台(软件和设备等)投入、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设备、运营等)投入、开展各类网上推广活动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开发建设网上市场的费用总金额累计达到4万元及以上。

  根据办法的要求,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原则按不超过参展费用和网络营销费用投入的25%补助,相关区市按1:1比例配套。单个企业参展和开展网络营销业务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

  每年8月份,经信委和财政局会下发通知,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申报,参加申报的企业可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申报流程和条件。该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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