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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燃现象频频出现 交警给出八项提醒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   2013-08-08 10:59:00

轿车高速上自燃

  司机及时自救,化解了危机。

  扬子晚报讯 (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陈军)前天中午时分,一辆轿车行驶至长江二桥时突然自燃,所幸车主反应神速,用自备灭火器化解了危机。针对近期接连出现的车辆自燃现象,交警也发出了8点提醒。

  8月6日11点50分,高速二大队交警沿长江二桥由北向南方向巡逻至中心河桥附近时,发现一辆“别克”车引擎盖冒着白烟。就在警车迅速上前准备提醒时,“别克”车司机也发现这一险情,立刻驶进应急车道停下。就见司机下车后立即拿出灭火器向已经蹿起火苗的引擎盖喷射,交警则迅速靠边,帮助其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因为司机的迅速反应,火势迅速被扑灭,无人员受伤。据司机介绍,当天上午从大厂驾车带着家人准备到江宁水魔方游玩,开着开着空调突然不出冷风了,他便停车重新启动。虽然空调又制冷了,可发动机莫名发出“咯咯”响声,随后便发生了上述的一幕。司机称,他也搞不清为什么会自燃,准备到4S店检查修理。

  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车辆自燃现象,交警也借此发出8点提醒:

  1、上高速前,要对车辆电路、油路等进行常规检查,尤其是对一些接触不良的开关、灯等,要及时到修理厂修复,消除自燃隐患。

  2、不要私自改装车辆,防止线路漏电短路等引发自燃。

  3、车内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是否过期,及时更换。

  4、不要将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摩丝等放在车内,阳光直射容易引发爆炸。

  5、车辆长时间行驶,中途多作休息,让发动机歇歇、降降温。

  6、如果发现车辆有异常,或有烧焦糊味,不要强行再开,要停车检查。

  7、如果发生自燃,要迅速驶进应急车道,熄火并进行自救。如火势较大,要迅速报警,人员迅速撤至护栏外。

  8、车辆自燃,不要拦截经过车辆(借灭火器)避免发生事故。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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