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廉并轨”2日起申报 困难群体优惠优先
来源:大众网 编辑: 2014-09-02 08:13:00
大众网济南9月1日讯(记者 于潇潇)大众网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日前下发通知,实施“公廉并轨”,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9月2日起开始申报。
所谓“公廉并轨”,是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合二为一”并轨运行,实现统一建设、统一申请、统一分配,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按照“分层次梯度保障,困难群体优惠优先”的原则,公租房分配按照不同收入层次等因素,从低端保起。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济南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的,将优先摇号。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今年济南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规范调整,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时提供《济南市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期限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公租房保障群体根据不同收入层次享受不同保障待遇。《通知》将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为四类:一类标准为符合原廉租房条件及六区户籍最低收入家庭,租金和物业费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二、三类标准分别为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的,以及低于60%的,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业费分别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和80%缴纳。四类标准为其他申请人,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物业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同时,为最大限度照顾原保障家庭,按照《通知》,一是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廉租住户待遇不变;二是去年公租房申请人的租金标准和物业费按照今年的规定执行(今年比去年优惠);三是对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户,可以通过转公租房、退房领取租赁补贴和申请调房三种途径退出。
同时,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为9月2日至9月30日,今年拟分配成套住房3448套。
济南正在推进“一新四区”金融中心载体建设,打造金融集聚高地。“一新”是指汉峪金谷和东部CBD两部分,位于东部新城经十路城市发展轴两侧,规划建设已初具规模。与之配套的是“四区”。金融商务中心区正在全力打造金融管理功能突出,兼具公共服务、商务服务等配套功能齐全的金融商务核心。
济南免除100个特困村自来水入村公共建设部分的村集体自筹资金;对五保户、低保户、特殊困难户实行入户设施费用和水费减免;将五保户和老年低保户的危房改造与农村幸福院建设相结合,将按人均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养老住房。
济南市委农办副主任鞠正江就济南未来三年乡村扶贫解困工作重点政策进行解读。济南每年将投入4500万元市级产业扶贫资金,主要用于100个特困村的扶贫带动型产业发展。
济南市委农办副主任鞠正江介绍,济南章丘刘河村、历城老峪村、南田村、长清土屋村、平阴西湿口山村五个不适合人居的村庄进行试点整合搬迁。对这五个列入迁建计划的山区贫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40万元,并预拨土地增值收益补偿。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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