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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子”撞人逃逸 车主一念之差食恶果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2-04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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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威海2月4日讯 (通讯员 李世成 李镇英 见习记者 王晓青) 2月4日中午12时左右,在威海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民警的协助下,第四大队办案民警将涉嫌肇事逃逸的孙某抓获归案,孙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2月3日晚上9时30分左右,交警第四大队民警接报案称,一辆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俗称“小兔子”车)在羊亭镇北江疃村口撞人后逃逸。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在事故现场仅残留着一个后视镜,根据该后视镜,民警很快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结合受害人对该车后五位车号的记忆,我们通过调查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并确定了登记车主孙某的身份。”交警第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丛帅日介绍道。
    根据掌握的信息,民警拨打孙某的电话,电话处于接通状态,但无人应答,后来便直接关机。随后,办案民警根据已有的线索在初村、羊亭一带展开进一步调查。正当民警进行积极调查的时候,2月4日上午11时,受害人林某再次打来电话称,自己在经过齐鲁大道的时候发现了肇事车辆。林某在当晚被撞之后马上去了医院,经初步检查,结果为尾骨有裂纹。第二天,林某想去大医院再做一次检查,碰巧在路上发现了肇事车辆,遂立即报警。
    接到林某的报警之后,交警第四大队民警一方面告诉林某不要打草惊蛇,注意随时汇报该车的行驶路线;另一方面立即联系齐鲁大道所属的交警第三大队安排警力协助堵截。而此时,孙某似乎发现了有车在跟踪自己,便一直在路上转,一会到蒿泊,一会到后峰西。在四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该车停在机动车慢车道上,车主不知所踪。两个大队民警根据现场判断,车主应该未走远,随即对附近区域展开排查,最终孙某在一家银行门口被抓获。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孙某驾驶证和行驶证都齐全,且在事发当晚也未喝酒。那么孙某为什么要逃逸呢?据孙某交代,当晚自己从蒿泊拉客到羊亭,因为当天下雪在踩刹车时未把握好,使得车辆打转撞向了在路边等车的林某。把人撞倒的时候,孙某马上下车去扶人并询问受伤情况。当林某给朋友打电话的时候,孙某担心对方敲诈自己,想到自己的车是外地牌照,抱着侥幸的心理,于是开车逃走。在逃走的过程中,由于受害人林某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身手敏捷,便拽住了孙某车子的后视镜,在双方僵持下,后视镜被林某拽下。林某在去医院的路上打电话报了警。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本是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孙某及时报警,走正确合法的渠道解决问题不会造成现在的严重后果。孙某因为一念之差,将要面临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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