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破解用工难题 骨干企业节后返岗率80%以上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3-29 14:19:00

    大众网威海3月29日讯 (通讯员 郑德春 孙颜伟 见习记者 王晓青) 近年来,用工短缺问题日益成为全市企业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企业缺工现象,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积极主动应对,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企业用工难题,为企业提供了劳动用工保障。
    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调查。春节前,市人社部门对全市企业2012年春季用工开展调查,调查涉及餐饮服务、水产养殖及加工、电子电器、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30多个行业,制定了威海市2013年度重点企业最新用工信息。调研选取了全市用工需求在100人以上的200个企业也是市人社部门重点监控的大型企业为样本。调查显示,2013年度这些企业共计需求职工29216人,
    从需求行业上划分:服务行业需求员工8068人,占27.6%;水产养殖及加工业需求员工6350人,占21.7%;电子电器业需求员工4608人,占15.8%;机械制造业(含造船)需求员工3840人,占13.1%;纺织服装及皮革制造业需求员工1685人,占5.8%,食品制造业需求员工1660人,占5.7%;医药制造业需求员工1129人,占3.9%;石油化工业需求员工1073人,占3.7%;其他行业需求员工803人,占2.7%。
    强化内引外联,创新招工模式。正月初七至正月十二,市人社局积极协调各市区人社部门充分利用节后外出务工人员求职密集的有利时机,组织迪沙药业集团、三角集团、华夏集团等50余家重点用工企业赴我省西部菏泽、枣庄、济宁和河南商丘、安徽阜阳等劳动力富集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活动,接待外出务工人员2.9万多人,达成就业意向8400多个,有效缓解了企业用工难。为保证招工活动取得实效,人社部门提早动手,春节前就对全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整理编印了企业用工信息手册,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就业网、人才网和市场大屏幕广泛发布,同时,积极与枣庄、菏泽、济宁、临沂等地就业部门联系,了解了各地的劳动力供给情况和招聘活动安排,沟通协调威海市企业组团参加劳务对接事宜,精心制订了赴外地招工方案,保证了对接活动的顺利开展。
    积极举办系列招聘活动,围绕着开展2013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市人力资源市场增加招聘会举办场次,提高市场使用效率。即在原来每周二、四举办现场招聘活动的基础上,自2月16日(正月初七)至3月15日,每个工作日都举办现场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免收摊位费,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均可免费参加。共举办日常招聘活动15次,累计为684家企业发布工作岗位22147个。同时积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提高就业成功率。自2月17日(正月初八)起,将先后举办“春风送岗服务业专场招聘会”、“女工就业专场招聘会”、“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外商投资企业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困难群体专场”等11场大型专场招聘会,累计为535家企业发布工作岗位21169个。举办网络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网络交流平台。通过就地就近组织开展系列用工招聘活动,实现本地各类求职者充分就业,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回流返岗,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改善用工环境,提高待遇水平。市人社部门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工资待遇,增强用工吸引力,自去年起威海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240元提高到1380元。市人社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对全市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规范。组织实施“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和“诚信服务机构”评选活动,召开全市改善用工环境观摩暨经验交流会,通过现场观摩,典型发言,向全市企业印发用工规范企业典型材料,以典型带动的形式,促进用工环境持续优化。积极开展“农民工恳谈日”活动,解决答复农民工子女教育、工资支付、技能培训、户口迁入等问题,解除了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实现了以工带工、以工招工的目的。
    通过以上措施,截至目前,威海市大部分企业务工人员返岗率达到了75%以上,大型骨干企业基本达到了80%以上,三角集团、威高集团、海马集团、金猴集团等市属骨干大型企业通过以工带工、以工招工等形式,人员返岗率达到了90%—95%以上,基本达到了节前水平,满足了企业用工需求。

魏雪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