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交警:客车超载20%记12分并卸客转运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9-17 17:51:00
交警在威青高速检查
客运车辆检查
大众网威海9月17日讯 (通讯员 李世成 记者 王晓青) 为做好整治货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冲刺阶段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秋、国庆佳节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威海市交警支队于9月17日开展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在客货车流量大的路段,交警部门将针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重型货车逾期未检未报废、违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危爆物品运输车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
针对双节来临,9月17日,交警部门在烟威高速以及威青高速等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服务区和国省道省际市际交界处、重要缉查布控卡口设置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落实客运车辆“八必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大型货运车辆“六必查”措施,做到不清除违法行为绝不放行。
同时,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对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必须记12分并组织卸客转运;对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或其他道路超速50%以上的,必须记12分;对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要强制落地休息,对公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要强制休息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对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要严格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违法运输的,要移交治安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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