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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报废车上路 被记24分吊销驾照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11-08 15:25:00
大众网威海11月8日讯 (通讯员 张书华 宋立波 记者 王晓青) 11月8日,乳山市交警大队在执勤时,查获一个酒后开报废车的驾驶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记24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11月8日上午9时许,该大队民警在市区开发街执勤,在对一辆低速载货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12年8月,经网上查询得知,该车已于2013年2月强制注销。在对驾驶人张某进行询问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味,便询问其喝没喝酒,张某告诉民警昨天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喝了几瓶啤酒,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张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4.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记24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驾驶报废车罚款1000元、扣12分、吊销驾驶证),并暂扣了驾驶证和低速载货汽车。
目前,此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11月8日上午9时许,该大队民警在市区开发街执勤,在对一辆低速载货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12年8月,经网上查询得知,该车已于2013年2月强制注销。在对驾驶人张某进行询问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味,便询问其喝没喝酒,张某告诉民警昨天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喝了几瓶啤酒,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张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4.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记24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驾驶报废车罚款1000元、扣12分、吊销驾驶证),并暂扣了驾驶证和低速载货汽车。
目前,此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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