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捅死工友 潜逃十年后在荣成被警方抓获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4-01-15 14:52:00
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40115/ArticelW03003FM.htm 孙丽娟 于东方 陈雷
本报1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于东方 陈雷) 2003年,河北一煤矿,刘某某持利器杀死工友后潜逃。近日,刘某某被荣成警方抓获。 2013年9月,荣成女子丁某举报称,和自己同居的黑龙江籍男子刘某多次威胁她,称自己在河北做过大案,叫她小心点。丁某还发现刘某经常找人做假身份证。民警问得刘某的体貌特征及籍贯,发现黑龙江没这样一个人。民警把筛查范围扩大,发现内蒙古某县一男子的部分特征与“刘某”吻合。
经核实,刘某确系当地人,但他一直在内蒙古老家,倒是他弟刘某某多年离家未归。这个刘某某曾于2003年被河北警方调查,疑与一宗杀人案有关。2003年4月8日,河北一煤矿发生杀人案,案犯逃逸,现场留下一张写有“刘某某”的暂住证。内蒙警方确认刘某某年约40岁,眉中有痣,左右手各有刀疤。
民警赶到刘某某的暂住地,发现他已出海打渔。1月8日,刘某某乘船归港,被民警采取强制促使。经查,这个冒用哥哥名字的刘某某正是河北那起杀人案的凶手。
2003年4月8日,刘某某与一工友发生矛盾。当晚,刘某某伙同他人持尖刀、铁锨杀死工友后潜逃。刘某某将被择日移交河北警方。
责任编辑:达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