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威海海事局擦亮“海事巾帼111”服务品牌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1-23 16:30:00

    大众网威海1月23日讯 (通讯员 缑自国 记者 王晓青) 记者从威海海事局获悉,该局政务中心被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评为2013年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先进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这是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王晓霞、尹静静两名同志被评为2013年“行政审批服务先进个人”。
    威海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助威单位,积极履行海事安全监管、海事政务服务职责,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海事水平大大提升。该局政务中心,作为集中履行海事政务服务的部门,在海事服务中,不断转变管理模式,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擦亮了“海事巾帼111”服务品牌。2013年,政务中心共解答各类业务咨询15889次,海事业务受理量总计14465项,下基层服务总计16次,下基层采集船员信息500人次,下基层受理海事业务115项。
    与相对人换位思考
    2013年是海船船员履约过渡年,船员信息采集量及换证工作量倍增,威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平均每天接处近百次咨询,换证60多人次。针对这一情况,他们积极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咨询换证俩不误。发挥“海事巾帼111”咨询热线电话作用,通过电话分类导航,转接服务,配备短信模块设备,使相对人获得及时、准确、满意回复;开通外网邮箱,帮助船员解决照片采集问题,截至目前共通过邮箱帮助1600多名船员采集相片信息,为船员节省大量往返时间和路费;提供全程“五心服务”,要求大厅人员接待群众要热心,回答询问要耐心,办理业务要细心,提供帮助要诚心,为民服务要真心,以“五心服务”为标准,为工作提质增效,使窗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提供“延时服务”,很多船员从外地赶到已经快到下班时间,大厅工作人员经常牺牲休息时间为船员提供延时服务,让船员少跑路,为他们节省了大量时间。
    2013年12月30日,政务中心接到咨询电话:一名船员12月7日下船参加新版合格证补差培训,1月5日必须返船,急需办理新证书,如不能及时上船,会造成单方面违约,公司可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接到电话后,中心迅速与船员管理处沟通协调,决定为该船员开通“绿色通道”服务。12月31日,该船员即到威海局政务大厅申请进行船员证件绿色通道办理,该船员现场填写了《特殊业务绿色通道工作单》并提交全部材料之后,威海海事局按照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并缩短办结时限,整个流程仅用半小时完成,为相对人提供了很大便利,争取了上船时间,相对人接到证书后,对工作人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赞扬了海事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作风。
    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领域
    他们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领域,推行政务服务联系点制度。为相对人提供“电话预约”、“绿色通道”服务,很多船员因为船期急而着急拿证,大厅根据船员需要,实行“电话预约”,积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工作人员按照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并缩短办结时限,大幅提高办证效率,保证了船员不误船期;推出了政务服务联系点制度,在远离市区的船员企业建立海事政务服务联系点,定期登门宣传法律、法规、采集船员信息、办理受理业务,推进服务窗口前移,为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海事巾帼111”品牌文化凝聚人心
    他们推进窗口海事文化体系建设,深挖“海事巾帼111”品牌内涵,以“一流的窗口,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率”为目标,用不同形式丰富窗口海事文化体系建设体系,广泛发挥品牌效应,让广大相对人感知海事,体会服务型海事真义。在大厅开辟“四型海事巾帼先行”活动专栏,展示中心文化建设成果,展现海事巾帼的风采;建立中心月度信息简报制度,将中心月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放在报刊专栏上,供相对人阅读,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我们的服务方式;认真维护好政务微博,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政务微博与服务对象沟通联络渠道的桥梁作用,努力打造便民利民的海事公共服务平台。1-11月,中心微博粉丝从370人增加到3700余人,发布微博461条,增强了与网友之间的互动。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