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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全面并轨 威海参保居民近百万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2-11 14:33:00

    大众网威海2月11日讯 (通讯员 许峰 见习记者 黄琦) 2013年9月份,威海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起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据了解,早在2012年的10月份,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率先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整合实施,建立起威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经办管理,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制度、业务经办、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等政策的全市统一。
    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威海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打破了城乡居民户籍的限定,将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等政策统一起来。新政策规定:凡具有威海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将新农保年缴费标准由原来300-2000元档次调整为300-5000元十个档次,城乡居民缴费档次完全一致。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均为139,计算方式统一,即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补贴发放。
    随着威海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也在逐步提高。自2013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城区范围内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随着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原来这两项业务经办也统一了起来。威海市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了以县级经办机构为龙头,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为平台,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为基础的规范、高效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方便参保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查询个人参保缴费情况、变更参保信息等手续。同时,建立完善了连接城乡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行一体化的业务经办管理,推进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极大的方便了居民参保缴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参保居民“参保缴费不出门,领取待遇不出村”的服务模式,城乡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便捷周到的服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居民的养命钱,管好、用好基金,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是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威海市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统一规划,建立了覆盖市、市区、镇(街)、村(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实现了“经办服务向下延伸,数据管理向上集中”、“账在网上走,钱在银行流”的管理模式,所有工作环节中实行票款分离,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规范运行。
    威海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彻底打破了城乡居民二元保障模式,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保障,消除了城乡保障差别,有效推进了城镇化和市民化,又极大提高主会保障部门的工作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便捷周到的服务。截至目前,威海全市参保居民98万人,其中42万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各级政府年财政补贴4亿金元,威海城乡居民靠社会保障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新局面。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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