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买燃油名义骗取贷款 逃到四川终落网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3-27 18:30:00
大众网威海3月27日讯 (通讯员 韩永波 记者 王晓青) 袁某经营一家渔业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资产负债表等材料,以购买燃油的名义,从银行贷款300万元。但钱却被袁某挪作他用,在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下,袁某逃匿。近日,袁某落网,并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刑事拘留。
2011年,淄博人于先生想在威海贷款140万元,但因为是外地人不能贷款。于先生找到了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刘某,又经刘某介绍认识了袁某。三人经过合计,于2011年11月10日,以袁某的渔业公司的名义,从另一家银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用途为“购买燃油”,由威海一家担保公司做担保,于先生也用自己的三套房产为贷款提供了房产抵押。
而贷款中的300万元,除了交给银行30万元保证金,于先生分三次才拿到了其中的100万元。其余款项被袁某和刘某瓜分,其中袁某使用了约130万元,用作还债和购买设备。起初,袁某还能按时还息,但在2012年8月份左右,袁某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被转卖,无力偿还贷款的袁某逃离威海。贷款到期后,于先生按约定偿还了本息108万元,但因为袁某无力偿还,给担保公司带来了200多万元的损失。
此外,威海的一家银行也向警方报案,称袁某于2012年1月从该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大量款项,自当年10月份后就没再按时还款,至今年3月份,已欠下本息合计23万余元。
近日,袁某在四川落网,后被移交给公安环翠分局经侦大队审理。
2011年,淄博人于先生想在威海贷款140万元,但因为是外地人不能贷款。于先生找到了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刘某,又经刘某介绍认识了袁某。三人经过合计,于2011年11月10日,以袁某的渔业公司的名义,从另一家银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用途为“购买燃油”,由威海一家担保公司做担保,于先生也用自己的三套房产为贷款提供了房产抵押。
而贷款中的300万元,除了交给银行30万元保证金,于先生分三次才拿到了其中的100万元。其余款项被袁某和刘某瓜分,其中袁某使用了约130万元,用作还债和购买设备。起初,袁某还能按时还息,但在2012年8月份左右,袁某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被转卖,无力偿还贷款的袁某逃离威海。贷款到期后,于先生按约定偿还了本息108万元,但因为袁某无力偿还,给担保公司带来了200多万元的损失。
此外,威海的一家银行也向警方报案,称袁某于2012年1月从该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大量款项,自当年10月份后就没再按时还款,至今年3月份,已欠下本息合计23万余元。
近日,袁某在四川落网,后被移交给公安环翠分局经侦大队审理。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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