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醉驾入刑后 威海三年1735名醉司机落网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4-04-30 14:29:00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吕修全) 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行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年来,全市交警共查处醉酒驾驶司机1735名。这些司机除了被吊销驾驶证外,还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在查处的醉酒司机中,农民、打工者和无业人员占到了80%以上,且绝大多数为男性,他们驾驶的车辆大多是二轮摩托车、农用车。
在城区查获的醉酒司机中,个体户、本地居民成为主体,涉案车辆则主要是私家车。法院在判处时,大多醉酒司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其中85%左右的罪犯被判处缓刑。另有一些醉酒司机被判处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
据分析,农民、打工者和无业人员等人群对法律常识缺乏了解,其活动区域又大多是警力较少的乡村道路、城郊结合部,往往抱有侥幸心理。
威海的“酒文化”也难辞其咎,一些个体户、本地居民往往碍于情面,在亲朋聚会、婚宴等场合饮酒后,抱有侥幸心理驾车。

相关链接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同一天,《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实施: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张雪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