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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缓刑期间又醉驾 数罪并罚判刑又罚款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6-03 09:31: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6月3日讯 (通讯员 张阳阳 记者 黄琦) 于某曾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两死一伤,因其赔偿到位等悔罪行为积极而被判缓刑。但在缓刑期间,不知悔改的于某竟再次无证并酒后驾驶并连撞两车,被警方抓个正着。经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理,于某原判缓刑被撤销,数罪并罚,处以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

  1994年出生的于某,早在2012年5月因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车载人员姜某、滕某二人死亡,丛某轻伤。案发后,于某分别赔偿了姜某、滕某的亲属10万元,丛某5万元。基于此,法院做出了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的判决。

  按理说,缓刑考验期的于某应吸取教训,好好接受司法局的矫正教育,但于某没有意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性,竟抱有侥幸心理,依旧车子照开,老酒照喝。今年3月24日,于某与朋友饭后驾车行至黎明村龙门附近倒车时与他人小型越野客车相撞,肇事后,于某驾车逃离现场。当行至黎明东区停车场倒车时,于某又与他人停在楼前的小轿车相撞,两次交通事故经鉴定于某均承担全部责任。经检测,于某体内当时的酒精含量为239.96毫克/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案发后,于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从轻处罚。但于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宣告缓刑,在缓刑期内再犯危险驾驶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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