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篮球碰撞致九级伤残 法院判决补偿2万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7-04 14:42:00
大众网威海7月4日讯 (通讯员 宋思霖 朱晓文 记者 黄琦) 近日,威海经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校园篮球比赛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张某与王某同为威海市某中学的学生,2012年4月11日,在一堂体育课上,他们像往常一样在篮球场打比赛,就在比赛激烈的进行时,二人因争抢篮球发生碰撞,张某摔倒在地,随后被送去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张某为左尺骨、桡骨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张某将王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王某等人赔偿其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系在校园篮球比赛过程中与王某发生身体接触而摔倒受伤,双方均主张对方存在过错,但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篮球活动是一项比较激烈的运动,具有竞技性、对抗性等特点,活动本身包含了某些潜在的危险,参与者自愿参加篮球运动,一定程度上应属于自愿承担风险的行为,张某与王某对于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
考虑到行为的手段、情节、损失大小、影响程度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为公平合理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法院最终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决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补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威海市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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