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顶卖出的房屋被出租 房主诉讼夺回使用权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10-27 15:18:00
大众网威海10月27日讯 (通讯员 姚丹 记者 滕佳蕾 ) 日前,威海经区法院判决一起房屋使用权纠纷案,李某于2012年从刘某手中以抵顶方式取得一套房屋,该房一直被法院查封,李某没能办理房证。刘某于2013年出租该房,今年李某取得房产证后把李某告上法院,夺回房屋使用权。
2012年2月,刘某以40万元将名下一套房屋抵顶给李某。这套房屋此前被被法院查封,李某一直没能取得房证,实际所有权在刘某名下。2013年5月,刘某把这套房子出租给吴某,合同约定租期12年。
今年1月,李某办下房证,要求吴某腾退,但吴某以房租已交给刘某为由拒绝,李某将吴某诉至经区法院。经区法院审理认为,该房在出租前已被法院查封,刘某根本无权处分,他与吴某之间的合同非法无效,吴某的占用并无正当理由,理应返还房屋,至于吴某和刘某之间的租赁纠纷可另行起诉。近日,经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吴某须于10日退房给李某。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