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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山后群蛇“出动” 仨小时捕获百余条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5-06-03 13:15:00
2日上午,威海环海路的山东村附近路段,大量蛇爬上路面,遭到碾轧。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和民警赶到后,对蛇进行了抓捕,但附近山林和草丛里仍有大量蛇出没。这一异常现象的出现,令许多市民惶恐不安。但经警方调查,确认这些蛇是人为放生的。目前,警方已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
环海路上,大量蛇聚集出没
2日11时许,司机王先生驾车经过环海路的山东村东侧路段,发现路面上爬着很多蛇,其中不少已经被轧死了。同时,王先生发现路边有两男一女,他们疑似在向路边的草丛里放蛇。孙家疃边防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查看。
民警赶到环海路山东村路段附近后,并未发现报警人口中的“两男一女”,但的确有多条蛇在路面上来回穿梭,到处乱爬,场面令人毛骨悚然,路面上还不乏蛇的尸体,均是被过往车辆碾轧致死。在这段约200米长的路段,蛇群不时出现,它们大多数为手指粗细,长短不一。
民警在路边发现了6个白色塑料编制袋,疑似装蛇的装备。据此,民警推测出没在该路段的蛇应该是有人故意放生的。
边防民警立即对蛇所分布路段的道路两侧进行交通管制,劝离经过此处的车辆和行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同时,民警联系了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捕蛇大战,仨小时捕获百余条
威海市森林公安局和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驾驶一辆皮卡赶到了现场,携带了专业的捕蛇工具,分头在路面和草丛捕蛇。工作人员将白色塑料编织袋放在皮卡车后斗,将捕回来的蛇放置袋中。由于活蛇不断爬动,不少蛇还从编织袋中爬出来。
经威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辨认,现场出没的蛇为锦蛇,属于无毒蛇,威海本地就有该物种。据介绍,由于目前气温较低,还不适合蛇的生存。另外,树林里的温度较低,蛇并不适应其所在环境的温度,由于白天阳光照射,路面的温度较高,所以蛇会从树林中爬出来,跑到相对温暖的路面上。
从上午11时30分许起,边防民警、森林公安和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使用专业的捕蛇夹和路边的枯树枝等工具,一直在环海路蛇出没的路段奋力捕蛇,“午饭还没来得及吃,一直到现在还没捕捉完”。截至到当天下午1时许,多名工作人员已经在约200米长的路段上走了个来回,“蛇不断地往外爬,前面的路段刚捕捉干净,后面路段又有蛇钻出来了”。
由于蛇的数量较多,再加上蛇不断地从树林里、草丛中出现,13时30许,威海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请求支援,联系了环翠区森林公安和专业人员,请求他们携带更多的专业捕蛇工具前往现场进行增援。
截止到当天14时许,工作人员已经捕捉了上百条蛇,分别装在了皮卡车后斗内的6条编织袋内。当记者离开时,工作人员又开始了第二个来回的捕蛇大战。
群蛇出没事件发生后,不少社交平台纷纷转发,加之近期威海出现数次有感地震,有人便认为这一异常现象是地震的前兆,也引发了部分市民的恐慌。为此,威海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根据警方的调查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词,现已确定这批蛇系人为放生。
经调查,蛇群系人为放生
据威海市森林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购买、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保护的动物,须有能证明其来源合法的“身份证”,且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如果想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则须具备一定条件,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养殖许可证。此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触犯《刑法》,涉嫌犯罪;如果达到一定数量,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警方就蛇放生事件已展开调查,主要是针对放生者的身份和蛇的购买来源等问题。
森林公安民警表示,目前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对群蛇出没的路段进行了排查和提醒,防止路过此处的行人及周边村民收到无端的伤害。民警特别提醒,近期在环海路步行的行人要格外小心,注意观察路面和草丛,防止有蛇出现,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
赎买放生的行为,不提倡
当天,死蛇尸体散发的异味引来了大量黑色的小飞虫,它们盘旋在空中。“虽然放生的这些蛇无毒,但其身上可能携带病菌”,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表示。
据森林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员介绍,虽然放生的生物没有毒性,但不建议放生者进行的这种赎买放生行为,特别是要警惕一些外来物种,一旦随意放生,外来物种的入侵将会对当地的生态物种和生态平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如果是人工养殖的动物,将其购买放回到野外,由于生物本身不能适应新的环境,最终可能仍难逃死亡的厄运。
按照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需要将其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或者因管理不当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放生者的放生行为并非随意的,在放生前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其指导下到指定地点放生。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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