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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船未持有《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遭罚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5-16 14:52: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5月16日讯 (通讯员 张付寿 张彤旭 记者 王晓青) 记者从威海海事局获悉,一艘国内航行海船“同光”(化名)轮因未持有《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被威海龙眼海事处处罚。目前,该轮已取得检验证书,驶离本港。

  5月9日,威海龙眼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卸货作业的散货船“同光”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未持有《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违反了相关规定,龙眼海事处依法对船舶经营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000元,同时船方要尽快与船检机构联系进行检验。

  威海海事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船舶不持有《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由于海水具有一定的腐蚀性,船舶在长期的航行过程中,船体表面水线以下部分容易产生锈蚀,船厂普遍采用通过涂装防污漆的方法,以达到杀死或驱散附着的海生物,减缓船舶的船体腐蚀速度。但是部分防污漆具有毒性和腐蚀性,会对海洋生物及其栖息地乃至整个生态系统产生显著的毒害作用,《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对船舶使用的油漆种类有明确的限制,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有重要意义。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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