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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耐心调解 职工获85000元工伤待遇款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9-01 17:14: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9月1日讯 (通讯员 于为耀 记者 黄琦) 近日,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因工作时不慎被坠落物砸伤的职工徐某获得了85000元的赔偿。

  据了解,徐某在某建筑劳务公司从事现场建筑工人工作,而该建筑劳务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了工伤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书,由建筑公司将保险款支付给该公司,然后由该公司负责给徐某缴纳工伤保险。2013年4月21日徐某在工作时,不慎被坠落物砸伤,经医院诊断为寰椎骨折、左眼球钝挫伤、眶壁骨折、球后积血、眶内积气、头面部皮肤挫裂伤。2013年10月10日经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某确实为工伤。2014年5月6日经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八级。

  徐某多次就赔偿事宜与该公司进行协商,而该公司认为其只是负责代为给徐某缴纳工伤保险,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故双方就赔偿事宜没有协商一致。

  徐某于2014年7月28日向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工伤待遇。2014年8月21日第一次开庭时,负责该案的仲裁员帮助徐某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该公司表示需要回去考虑一下,2014年8月28日第二次开庭时,仲裁员从下午两点一直调解到四点半,最终该公司同意支付徐某工伤待遇85000元。

  在此,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提醒劳动者们,参加工伤保险一定要确定是否是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避免以后因索要工伤待遇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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