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不受侵犯 违法侵权必受惩罚

2021-03-25 10:24:1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2020年8月,威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张先生投诉反映:其本人及邻居近期多人多次接到某公司关于推销电器营销活动的骚扰电话,认为个人信息被泄露,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向投诉人了解商家经营场所及营销活动开始时间等基本情况,并于营销活动当日,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当日工作人员到达时,该商家正在开展电器现场营销活动,参加活动的消费者有40余人。工作人员对商家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现场查看了其电脑保存的电话信息文件夹,发现该文件夹内有备注为某几个小区名称的子文件夹以及微信截图25张,内容全部为个人电话信息。工作人员认为该商家涉嫌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遂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去停车场抄录私家车辆留存的挪车电话号码,共收集到近100条电话信息,在营销活动开展前,利用收集到的电话号码,向消费者打电话推销营销活动内容,并邀请消费者到现场参加电器营销活动。商家在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收集消费者电话信息并打电话邀请消费者参加营销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之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做出了“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经营者要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注意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此类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同时,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在参加产品推销、抽奖、免费领取礼物等活动时,不要轻易提供个人详细信息资料,以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商家窃取或非法利用。(通讯员 王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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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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