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刘爽
责任编辑:王陆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宁雪 威海报道
为突破疫情给办案带来的空间壁垒和距离障碍,保障每一名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威海市检察院从大局着眼,检察人员采取远程“隔空办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的同时,保证办案更不等、不拖、不推。
在今年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威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检察院要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3月14日,威海市检察院下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其中,“信息化手段”“远程视频”等成为高频词汇。
3月16日下午,文登区检察院派员对3起危险驾驶案件“远程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三远”(远程提讯、远程出庭、远程送达)办案的首次实践。为严防案件超期,文登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文登区法院对接协调,对符合在线诉讼适用案件范围且程序合法的案件,研究确定通过“云上法庭”审理。庭审中,文登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互联网进入智慧庭审平台,在线上法庭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文登区人民法院当庭对3起案件分别依法作出判决。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网络直播画质清晰,庭审过程完整流畅、秩序井然。
同日,经区检察院也对一起盗窃案“远程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进行,各诉讼参与人意见充分表达,取得良好效果。
信息化给隔空办案带来极大便利,法官在法庭,检察官在检察院,被告人取保候审在家中,通过远程视频“面对面”,确保了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而远程出庭只是“三远”办案的其中一个环节,信息化手段也被广泛应用于提讯、送达等办案环节。
3月17日,高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讯问系统对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审。提审过程中,检察官核实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及退赔被害人意愿等情况,并确认其聘请辩护律师情况及律师信息,以便后续开展远程沟通,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案件不能超期,这是底线要求,事关每一名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调整办案方式方法,加大信息化、智能化运用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办案带来的影响,确保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不减。”威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邵冰雪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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