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业企业社保费可缓缴!这样办理!

2022-05-25 15:48:30 来源: 威海人社发布 作者: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22〕8号)精神,威海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大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线上申请缓缴社保费。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rsj.weihai.gov.cn)。

  点击“服务大厅”——“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

  二、输入单位编号、密码、验证码。

  三、缓缴申请

  点击“缓缴申请”——在“申请原因”栏内录入申请原因——“下一步”——“申报提交”——“完成”。

  温馨提示

  企业可在缓缴期内提出缓缴申请,缓缴期自申报当月(当月未完成缴费)或次月(当月已完成缴费)至7月。如申请月份晚于7月,不能再申请缓交养老保险费。失业、工伤保险缓缴起止时间自动默认为申请当月至2023年4月。如申请月份晚于2023年4月,不能再申请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

  四、缴费申报

  1、三项社保费申报

  业务申报——“社保缴费”——“缴费申报”。申报完成后,登录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社保费缴纳。

  温馨提示

  企业须提交缓缴申请,通过审核后才可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若未申请则默认不享受缓缴政策,需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作废单据

  企业通过“缴费申报(中台)”功能一键申报生成当月缴费单据后,可自行在外网作废生成的缴费单据。

  业务申报——“社保缴费”——“作废单据(中台)”——在“自动流水号”栏内输入需作废单据流水号——“查询”——“作废单据”。

  3、删除应收核定

  企业作废缴费单据后,须通过“删除应收核定(中台)”功能将已经计算的当月缴费信息删除,否则会影响企业人员增减变动及当月正常缴费。

  业务申报——“社保缴费”——“删除应收核定(中台)”——选择“核定年月”——查询——出现单位应缴统计信息后点击“删除核定”——完成。

  4、查询缴费单据

  信息查询——“缴费单据查询”——选择起始、终止日期——“查询”。

  企业作废单据需要填写单据流水号,可在该功能下查找。

  各区市咨询电话

  市 直 0631-5198106

  环翠区 15763110977

  文 登 0631-8482186

  荣 成 0631-7572886

  乳 山 0631-6657987

  高 区 0631-5625406

  经 区 0631-5910105

  临港区 0631-5551201

  南海新区 0631-8966015

初审编辑:宋阳

责任编辑:王陆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