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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17时20分,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反映一辆省际客运包车未持有包车合同从事旅客运输。根据来电人反映的信息,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文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点15分在青威高速文登泽头服务区有针对性地对正从乳山方向驶来的安徽籍客运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经现场调查,该车为省际旅游客运包车,搭载53名旅客从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前往山东省威海市。当事司机承认本次从事省际包车运输,同时出示了此次运送旅客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经执法人员详细核查,当事人所提供的证件均为有效证件,但其未能提供该车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包车合同,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15条“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凭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执法人员以涉嫌包车客运不使用包车合同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对该车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了暂扣,同时通知该业户及时到威海市文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
同时,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温馨提醒,广大客运车辆经营者要依法合规营运,广大乘客出行一定要选乘正规合法的客运车辆。
(通讯员 缪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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