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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创企业的“潜力股”,极具发展活力与市场前景,较之大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多面临市场规模小,研发创新难,抗风险能力弱等发展问题,是各项政策重点扶持企业类型。
近年来,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出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政策,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加力。
山东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金属材料、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加工和销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曾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与威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去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超100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6%左右。”山东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张立英介绍道,“按照新政策,今年公司能多享受到近300多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较去年同比增长了200%。”
另外企业还享受了延续缓税政策近1300万元,这一笔笔减免税收优惠的“账”算下来,张立英内心的底气更足了,“有了充足的资金,企业在研发上鼓足后劲,下一阶段准备研发生产氧化钼靶材,帮助企业在相关领域继续深耕!”
受益于这一政策的还有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国内全面的全类型农药生产企业,公司在农业保护制剂方面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积淀。
“通过核算,此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上升,仅今年四季度,我们企业就能多享受税收优惠100余万元。有了这笔资金,企业原本打算2023年购进的设备,今年就可以着手采购了。”企业财务负责人许俊超高兴地说道。
为了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企业早享受、会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依托大数据分析,提前确定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开展精准摸排,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开展政策讲解及申报辅导,“手把手”辅导企业规范填报相关申报表单。
“近年来,减税降费的力度不断加大,为我们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尤其是今年,我们也可以按照100%的比例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了,仅前三季度就享受加计扣除119万元,预计全年可享受加计扣除350万元。”山东三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邹本尧感慨地说道。
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对企业产生了很好的导向激励作用。威海临港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负责人吴学伟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发展增效。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赋能。”
(通讯员 刘明佳 黄丽雅 徐晓萌 刘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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